優待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優待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優待證的簡稱。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領對象
退役軍人是指從中國人民解放軍依法退出現役的軍官、軍士和義務兵等人員以及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依法退出現役的警官、警士和義務兵等人員。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是指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配偶、父母(撫養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擔撫養義務的兄弟姐妹。
二、申領地點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原則上應向戶籍地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申請辦理優待證。不在戶籍地居住的對象,可向常住地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申請辦理優待證。
三、申領方式
(一)現場辦理申請。申請人(含代為申請的監護人、受托人)攜帶相關材料前往戶籍地或常住地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提出申請。
(二)入戶辦理申請。對于年齡較大、無自理能力、長期臥床等不方便到現場申請的人員,本人及其家屬可聯系就近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提出入戶辦理申請。
四、申領所需資料
申請人應按規定前往戶籍地或常住地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完善建檔立卡信息后,再提出優待證辦理申請。
(一)建檔立卡需要準備的資料:
1.退役軍人所需材料。(1)身份證;(2)戶口簿;(3)轉業證、退伍證、軍隊離退休證、復員證等退役軍人身份證明材料;(4)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立功受獎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證明(獲得三等戰功、二等功、一等功以上獎勵必須提供檔案獎勵材料)。(注:所有相關證件必須原件,原退役證遺失或者補辦的,無工作安置人員請去縣政府政務中心一樓8號窗口復印入伍、退役檔案材料;安置工作人員由單位統一開具調檔函到縣檔案館及其他檔案保管單位復印入伍、退役檔案材料,需加蓋保管單位檔案保管章,否則復印件無效)
2.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所需材料。(1)身份證;(2)戶口簿;(3)烈士證明書、因公犧牲軍人證明書、病故軍人證明書等;(4)與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關系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戶籍地村(社區)居委會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結婚證、戶口簿(申請人與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關系在同一戶口簿)、出生證明等。
(二)完成建檔立卡的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申領優待證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本人申請需提供的材料。(1)身份證;(2)工作人員現場拍照或本人提供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電子證件照片(規格為352像素(寬)*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為20k-50K)。
2.委托他人申請需提供的材料。除提交申請人身份證、照片外,還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證及書面委托書原件。書面委托書應寫明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委托原因、委托事項、委托人和受托人關系、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等情況,并由委托人親筆簽名。
3.監護人代為申請需提供的材料。除提交申請人身份證、照片外,還需提供監護人身份證及監護證明,包括但不限于:戶口簿、監護關系公證書、出生醫學證明,或者被監護人所在單位、居住地的村(社區)居委會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監護人的證明材料。
4.非我省戶籍的對象申請我省發放優待證的,在滿足基本申請條件的同時,還應當提供在我省連續繳滿2年以上社保的證明材料。
五、申領時間
我縣從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全面有序開展優待證申領工作,2023年1月1日起轉為常態化開展。
特此公告。
寧遠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2022年5月13日
來源:退役軍人事務局
作者:退役軍人事務局
編輯:黃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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